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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法中的第三者如何认定

时间:2018-07-26 15:31:21

 

 “第三者”是指与有配偶者发生通奸行为的人,“第三者”本人可以是有配偶者,也可以是无配偶者,通奸行为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。


认定通奸行为应符合下列条件:

1、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已有配偶,无配偶的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不能称通奸。

2、当事人两性关系是自愿的。

3、当事人仅有两性关系,未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否则即构成重婚。

在《婚姻法》修正后的今天,若“第三者”与有配偶者通奸,尽管不以夫妻义务同居,不构成重婚,但通奸行为违反一夫一妻的原则,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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